一、目的
為深入吸取火災教訓、舉一反三,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發生,確保玉州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政策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發場所突出問題的通知》(桂消安辦〔2021〕45號)。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鎮(街道)、社區和村(居)委會要按照消防法律規章規定,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建立責任清單和隱患清單。
二、嚴禁違規搭建設置障礙物。各單位場所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規劃設計驗收要求,建設、管理、修繕建(構)筑物,嚴禁違規搭建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等區域。
三、嚴格落實防火分隔措施。住宿區域與生產、經營、儲存等非住宿區域之間采用實體墻、防火隔板、防火門進行分隔,并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嚴禁在經營、加工或儲存區域設置夾層用于人員住宿。管道井、電纜井應嚴格落實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
四、保障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商住場所和小經營場所住宿區域應設置不經過經營區域的安全出口;直通屋面、地面的安全出口、疏散逃生通道及輔助疏散設施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加強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各單位場所應按照規定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維護,確保完整好用。
六、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各單位場所應定期開展防火檢查,重點檢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電動自行車應設置集中專用場所,嚴禁“進樓入戶”違規停放充電。
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物業服務企業、鎮(街道)、社區和村(居)委會應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活動,倡導鄰里相互進行安全提示,全面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八、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各鎮(街道)、社區、各單位場所應按照相關規定,加強鄉鎮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強與消防救援隊伍的聯勤聯動,完善基層滅火力量體系。
在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時,請及時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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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讀機關:玉州區消防救援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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