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黨的十九大提出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大決策部署,要求落實占補平衡制度,實施鄉村風貌改造,規范宅基地管理,推動新農村建設。
二、編制目的
建立提升鄉村風貌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機制,壯大村集體組織,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類處理農村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合理保障農戶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生產條件,促進鄉村振興。
三、政策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8號)、《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區農房管控相關職責分工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99號)等文件。
四、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農村新增宅基地申請條件及面積標準。二是規范農村新增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管理。三是加強報建服務和過程監管,全面落實“三到場”要求。四是強化規劃管控,統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五是規范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流程。六是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推動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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