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聚點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98號)的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玉林市聚點財稅咨詢有限公司代理記賬資格,組成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場所位于玉林市廣場東路395號二樓。
二、同意李莉、朱秀川和郭榮苑為代理記賬機構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李莉擔任代理記賬機構業務負責人。
三、原則同意你公司擬定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你公司的業務活動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下列會計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四、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接受玉林市玉州區財政局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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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區財政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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